守国门 促发展

当好让党放心 让人民满意的国民卫士

关于加强重庆市输入性疟疾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2 16:02 文章来源:重庆海关 【字体:

  重庆检验检疫局各办事处、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市级医疗单位、市疾病控制中心  各外经企业:

  重庆是我国疟疾历史高发地区之一,是我国西部嗜人按蚊流行区分布较大的一个区域。20世纪50年代呈现恶性疟和间日疟混合流行  60 年代后仅有间日疟流行,50年代至80年代曾发生几次较大流行  分别是1954年(109.34/万)、1963年(45.80/万)、1970年(40.87/万)。80年代全市采取“两根治  一预防”的长期综合防治措施  我市疟疾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目前重庆市疟疾病例高度分散  本地病例被控制  发现全部为输入性病例。随着改革开放和对外交流合作的增加  我市外派劳务人员返乡输入性疟疾病例逐年增多  多数为非洲输入。为贯彻落实《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重庆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  防止二代疟疾病例发生和传播  现就我市输入性疟疾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

  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重庆市卫生局、重庆市外经贸委应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  充分认识到输入性疟疾对人民健康的危害  为重庆2020年消除疟疾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全力协作  加强对输入性疟疾的监测  切实落实好防控输入性疟疾的各项措施。

  二、完善外派劳务人员的管理

  外派劳务人员的管理是防控输入性疟疾一项重要工作  提高外派劳务人员的防病意识  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  防止疫情从国外输入。

  1. 加强出国前的宣传和预防工作

  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口岸办事处和重庆外派劳务公司要重视对外派劳务人员的疟疾防控宣传工作  加大对出国前外派劳务人员疟疾防治的宣传力度  在出入境口岸及出国人员较多的地方张贴相关宣传资料或宣传画  给出国人员发放疟疾防治的宣传资料;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对外派劳务人员进行国际旅行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  开展健康咨询  倡导出国人员自备各种防蚊设备  提高其防蚊意识  备用预防、治疗药品。

  2. 建立劳务人员在国外患疟疾的档案

  重庆市外派劳务公司要密切关注派在国外的劳务人员的健康  对在外患传染病(含疟疾)的人员要及时进行治疗  并建立相关的档案。

  3. 建立患疟疾人员回国时的通报制度

  患疟疾的外派劳务人员回国时  重庆市外派劳务公司要提前向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重庆市疾病控制中心通报。

  三、加强口岸卫生检疫

  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口岸办事处在口岸对入出境人员进行严格体温监测、医学巡查、健康申报和医学排查等检疫查验  对从非洲、东南亚等疟疾流行区回国的劳务人员发现有疟疾症状和在国外曾感染过疟疾的  要进行疟疾快速检测或疟原虫镜检  或送地方医疗机构做进一步诊断;对血检阴性者和密切接触者发放就诊方便卡  并告知其入境后如有发烧等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进一步提高口岸疟疾的检出率  最大限度防止疟疾从境外输入。

  四、加强对回国劳务人员疟疾的监测

  重庆市各级卫生部门要加强对从非洲和东南亚等疟疾流行区回国劳务人员的监测  重点对有发热等疟疾症状和在国外患疟疾的  应采集血液标本进行疟原虫和疟疾抗体检查  各外派劳务公司要积极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对本公司回国劳务人员的疟疾监测工作。各级医疗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把发热病人血检疟原虫作为常规工作  对疟疾、疑似疟疾和不明原因发热者采集血液标本进行疟原虫和疟疾抗体检测  严防二代疟疾病例的发生。

  五、加强技术培训

  按照全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的要求  加强对综合性医院、发热门诊临床医生的疟疾诊治知识培训;对各级医疗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保健中心实验室及相关人员进行疟原虫镜检知识和技能培训;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地方病控制人员和乡(镇)卫生院医生进行疟疾防治知识培训  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六、建立疟疾疫情通报制度

  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重庆市疾病控制中心、重庆市外经贸委要建立疫情互通机制  保持疫情信息畅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查出输入性疟疾病例  应及时将信息通报市疾病控制中心、市外经贸委;市疾病控制中心要及时将重庆市的输入性疟疾病例通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外经贸委  以便及时开展疟疾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

  联系电话:

  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卫检处:67757809  67757315

  重庆市疾病控制中心地寄所:   68805160  68801133

  重庆市外经贸委外经处:       89018301  89018603

  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重庆市卫生局

  重庆市外经贸委

  二○ 一二年八月九日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