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办公楼(以下简称办公楼)和职工食堂(以下简称食堂)位于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8号,为确保办公楼和食堂的消防设施、设备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安全运行,现就重庆检验检疫局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
一、 竞争性谈判内容
分包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限价 (万元) | 服务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无 | 重庆检验检疫局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4 | 1 | 0.4 |
二、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预算资金,资金已到位。
三、谈判资格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 、供应商须 具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颁发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证书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1 、由供应商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帐户,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日期截止前一天17:00;
2 、保证金的金额:肆仟元(人民币);
3 、保证金帐户
户名: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开户行:工行重庆分行建新北路红五路支行
账号:3100023409200006532
4 、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重庆检验检疫局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
5 、保证金有效期与谈判的有效期一致。
6 、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保证金(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帐(电汇)的时差风险,如同城转帐、异地转帐或汇款、跨行转帐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7 、各供应商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帐户为上述的保证金专用帐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的基本帐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 、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按双方合同约定退还。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 2018年1月24日起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方 网站 ( www.cqciq.gov.cn )下载 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资料,并随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采购人都视为供应商已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竞争性谈判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于 2018年1月30日10:00时前,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则不需要)、本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料复印件及谈判响应文件(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单位鲜章),到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8号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大楼2楼203房间提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一正一副,并在封面右上角注明。
(二)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不接受其响应文件:
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
2 、未按规定密封响应文件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3-67754627
地址: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大楼2楼203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