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促进社会质量共治,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 联〔2016〕437号)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112号)要求和部署 ,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 “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推动构建“放、管、治”相结合的质量提升格局,坚持改革创新,把提升质量作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壮大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促进重庆出口产品从“大出”向“优出”迈进,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外贸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二、活动主题
提升供给质量 建设质量强市
三、活动时间
2016 年9月1日 —— 9月30日。
四、活动重点
(一)开展质量品牌提升活动,改善产品和服务供给。 以进出口儿童用品等类消费品为重点,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攻坚战,打造高品质的消费品品牌。深入实施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计划,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出口商品质量提升、服务业质量提升等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二)开展质量整治活动,解决群众关心的重大质量问题。 综合运用监督抽查、执法打假、集中整治、缺陷产品召回等手段,保持质量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加强消费品和跨境电子商务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和联动处置。加强入境人员卫生检疫、进出境货物查验、口岸核生化反恐和食品安全卫生监管上的严格把关,落实防控和保障要求。开展打击非法携带、邮寄禁止进境物的“绿蕾”行动,输非商品质量提升和维护“重庆造”海外形象的“清风”行动以及进口食品“清源”行动。
(三)开展质量宣传活动,树立崇尚质量的价值导向。 加大质量宣传力度,传播质量故事,唱响质量声音,弘扬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移动客户端等新兴媒体,运用微信、微博等形式,促进 “质量月”活动信息的广泛交流和及时宣传。加强质量对内对外宣传,推动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品牌。加大社会信用宣传,大力倡导诚信兴商。
(四)开展质量服务活动,提升质量支撑水平。 开展技术性贸易壁垒研究,发布一批贸易壁垒研究报告,宣贯一批涉及质量安全的国家标准,引导企业采用国际先进标准,力促产品质量国际化。开展“同线同标同质”和“一标两市”行动,提升出口食品竞争力。
(五)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培育工匠精神。 在进出口企业及相关服务行业普及质量知识、提升质量意识,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实施质量素养提升工程,开展质量素养提升活动。加强质量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质量素质和技能。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成立重庆检验检疫局“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由王忠文副局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各业务监管处、分支局、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风险处。全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按照《重庆检验检疫局2016年“质量月”活动安排表》确定的内容,认真谋划,周密安排、认真落实,把活动办出特色、办出声势、办出亮点。
(二)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发挥报刊、电视、广播、信息网络、移动客户端等媒体的作用,促进“质量月”活动信息的广泛交流和及时宣传,将树立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实践相融合,传播质量故事,唱响质量声音,扩大“质量月”活动的影响力。加强质量安全示范区、生态原产地保护、有机产品认证等对内对外宣传,增强重庆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品牌。争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推动城市、产业园区、各类企业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各分支机构要主动与辖区质监、工商、食品等部门加强联系协调,共同开展活动,建立质量工作部门联合、地方联动、企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大力宣传12365投诉举报热线,广泛动员公众参与,及时揭露和曝光违法行为,维护外贸进出口秩序。
(三)狠抓落实,提高活动参与程度
各部门要把活动方案中各项任务分解到位,认真加以落实;各业务管理处要加大对分支机构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力度,确保活动取得成效;各分支机构要发挥企业“质量月”活动主力军作用,推动企业全员、全方位开展质量提升活动,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质量竞争力。
(四)认真总结,加强考核
各部门对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要认真地进行总结,及时向“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局办公室报送活动开展情况,以加强宣传报道。在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应于10月12日前完成活动总结,填写《2016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统计表》,并报送局“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我局将参照总局今年对直属局的绩效考核的要求和方式,结合本方案和各相关部门上报活动总结情况,组织进行排名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