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庆海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群众关注关切为中心,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海关总署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法定要求在重庆海关落地生根,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以更高质量公开助力推进海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
(一)以重庆海关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全面梳理重庆海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报总署同意后公开。
利用网站依法公开本级机关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要求,组织编写本级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
(二)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
探索构建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凡是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各部门、隶属海关都应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
主动参与总署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以用权公开为导向,重点聚焦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关键岗位,试点海关(隶属海关)于2020年底前编制《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试点版)》,确保海关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三)以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政务信息管理。
系统梳理重庆海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
优化重庆海关互联网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进一步规范和强化重庆海关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管理,以此为基础逐步形成重庆海关主动公开制度文件汇编,服务海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以行政执法和行政强制为重点,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
依据“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各隶属海关要系统梳理和逐步推进本级机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事前公开工作,梳理一项、公开一项。
2020年底前,各隶属海关要完成机构改革以来本级机关已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的事项的梳理工作,对外公开这些事项的执法依据、条件和程序。
二、加强重点领域的政策发布解读和信息公开
(五)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紧紧围绕海关“六稳”“六保”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利用重庆各大新闻媒体、互联网网站、重庆海关发布新媒体实时发布政策信息,加大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述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不断提升政策解读的权威性,增强解读实际效果。
(六)及时准确发布疫情相关信息。
配合属地联防联控机制,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海关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好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海关应对处置工作进展。采用多种形式,有效运用新闻发布会、网站、新媒体和地方媒体,全方位宣传解读重庆海关疫情防控工作举措。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海关舆论动态,快速反应、正面回应,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
三、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
(七)深入推进海关信息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中之重。在严格实施公开审查的基础上,推动重庆海关深入贯彻“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政务信息公开原则。执法依据一律公开;可公开、可不公开的信息,鼓励制作部门在办文时标注为主动公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将按照条例赋予的工作职权,加大对主动公开的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和通报力度。
(八)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
各隶属海关要以完善内部工作制度为抓手,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工作流程,全面提升重庆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九)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工作。
要进一步提高海关政府信息年报编写质量,确保报告数据可靠、内容全面、填报准确、各隶属海关均应按时编制发布本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十)完善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重庆海关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化改造,以专栏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步聚焦重点领域信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
(十一)加强海关网站、新媒体和12360热线建设。
加强重庆海关网站和新媒体内容保障,发布更多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和宣传素材,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2020年底前,将重庆海关网站改造为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进一步加强12360热线工作质量,继续确保接通率,提升答复准确率,按时回复网站业务咨询答复。
四、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措施
(十二)明确领导责任,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各隶属海关要依法确定一名负责人,履行本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并向重庆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隶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全面依法履职。
(十三)强化业务培训工作。
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列入重庆海关关区的培训必修课程,稳步提升关区海关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科学设置培训内容,提升培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