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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香港走私废物到内地 两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2010-01-07

    6日,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公布,该院依法批准逮捕了重庆首例涉嫌走私废物罪的犯罪嫌疑人龙某、徐某。
 
    重庆海关查获走私电子垃圾

    2009年5月,犯罪嫌疑人龙某、徐某在香港认识,双方预谋从香港进口欧美国家的电子垃圾,利用内地低价劳动力进行组装电子产品销售。经多次共谋,同年8月7日,两人以进口光驱为名,暗中将10吨电子废物以夹藏的方式从香港用集装箱走私到内地。后该批货物被重庆海关查获。经有关部门检验认定:该批散装的废旧电子元件均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电子垃圾含大量有毒物质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根据国际条约《巴塞尔公约》,我国已将电子垃圾列入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电子垃圾不仅量大而且危害严重。特别是电视、电脑、手机、音响等产品,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

    据介绍,电视机的显像管、阴极射线管、印刷电路板上的焊锡和塑料外壳等都是有毒物质,一台电脑显示器中仅铅含量平均就达到 1公斤多。

    回收加工再销售的电子产品质量不稳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能正确处理电子垃圾,大量有害物质就会渗入地下,造成地下水严重污染。

    如果进行焚烧,会释放大量有毒气体,造成空气污染,这些都会对生态和环境造成不可估量的破坏,因此必须加大对走私电子废物犯罪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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