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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8年重庆海关驻涪陵办事处公开选调公务员方案》有关规定,现就重庆海关驻涪陵办事处公开选调公务员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分别是准考证号为:800200823、800200808、800200829、800200806、800200837的5名考生。
二、体检报到地点及时间
(一)报到地点:重庆海关新办公大楼607室。
(二)报到时间:2008年11月19日上午9:00
三、考生体检时需要携带的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考生准考证原件;
体检时所携带材料不齐者将取消体检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被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参加由重庆海关指定的本地区三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或军队师级以上医院的体检。重庆海关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国人部发〔2005〕1号)确定考生的体检结果是否合格。
(二)体检费用约为每人500元整(考生自理)。考生须根据体检的有关医学规定,注意体检前的饮食和生活,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对已经录用的人员,如发现其在本次体检时隐瞒病史,重庆海关有权取消录用资格。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线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7.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
8.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重庆海关 二OO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